格力地产多计利润超6亿元被罚300万元,维权征集已开始
用户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3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3年7月13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9月28日,格力地产(600185.SH)公告称,公司及前任董事、总裁林强于9月28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格力地产在2018年至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存在对子公司上海海控保联置业有限公司“海德壹号”、上海海控太联置业有限公司“公园海德”两个地产项目可售面积、可比售价选取错误,对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地产项目P19地块可比售价选取错误、未对可比售价进行修正等问题,高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格力地产在2018年至2021年度累计少提存货减值导致多计净利润6.26亿元。其中,2018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4.42亿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86.21%;2019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303.81万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0.58%;2020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1.63亿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29.10%;2021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1886.13万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4.10%。同时,2022年度,格力地产多提存货减值并少计利润6.26亿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绝对值的23.34%。上述事项导致格力地产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1格地02”“22格地02”“23格地01”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银行间债券市场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2023年7月18日,格力地产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纠正违法行为,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2018至2021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对2018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广东证监局指出,格力地产上述行为违反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情形。林强在涉案期间担任格力地产董事、总裁,苏锡雄在涉案期间任格力地产财务负责人,两人是对其任期内格力地产信息披露违法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依据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格力地产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林强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苏锡雄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格力地产(600185.SH)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3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3年7月13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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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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