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新亚制程被罚150万,维权征集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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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被立案调查3个多月的新亚制程(002388.SZ)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查,新亚制程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中的多条相关规定,构成违法情形。
具体而言,2019年5月至2022年11月,徐琦是新亚制程的实际控制人。同时,徐琦能够直接或间接控制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深圳市盛世伟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力达出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力达新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亿众鑫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众鑫达”)等公司,徐琦和上述公司均构成新亚制程的关联方。其中,亿众鑫达于2019年4月成立。
2019年至2022年,新亚制程子公司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亚美斯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供应链垫资、预付货款、发放保理款、代付资金等名义,经过多层中间公司账户过渡后,将大量资金转入上述新亚制程关联方或其指定的公司账户,主要用于关联方归还贷款、缓解资金紧张情况。
其中,2019~2022年间,新亚制程与上述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分别为2.54亿元、4.5亿元、9.85亿元和7.15亿元,占公司当期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49%、34.80%、68.40%和49.66%,新亚制程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也未在上述定期报告中披露与亿众鑫达的关联关系,存在重大遗漏。
2023年1月20日,新亚制程发布公告,经公司积极敦促,已经收到新力达集团及其关联方偿还的非经营性往来款6.26亿元以及利息2474.23万元,相关往来款项及其利息已清偿完毕。
基于以上违法情形,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新亚制程董事、原实际控制人徐琦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负责人处以50万~60万的罚款。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新亚制程002388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19年1月31日至2022年12月26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2年12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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