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舆情监测周报|医药反腐风暴发酵,多家IPO药企退场
上周(8月7日~8月13日)IPO相关舆情中,由于医药反腐风暴持续发酵,生物医药企业相关IPO进程同样受到影响,引发普遍关注;此外,上交所对两家IPO企业及其保荐代表人给予监管警示。
上周(8月7日~8月13日)IPO相关舆情中,由于医药反腐风暴持续发酵,生物医药企业相关IPO进程同样受到影响,引发普遍关注;此外,上交所对两家IPO企业及其保荐代表人给予监管警示。
关注重点一:医药反腐风暴持续发酵,多家IPO药企退场
【关注媒体】中国基金报、21世纪经济报道、华尔街见闻、华夏时报、北京商报、深圳商报等
【关注缘由】
8月7日,此前已顺利过会的上海荣盛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生物”)突然在注册阶段撤回材料,结合近期医药反腐风暴,引发市场广泛联想。中国基金报相关报道称,今年以来,未通过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审核、未获中国证监会注册以及主动撤回IPO(统称“IPO终止”)的生物医药行业公司数量超过20家。
舆情关注重点集中在荣盛生物高额的推广服务费上。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荣盛生物的销售费用分别为0.43亿元、0.55亿元、0.85亿元和0.40亿元,占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4.61%、32.62%、32.28%和33.81%,其中疫苗推广服务费分别为0.19亿元、0.43亿元、0.74亿元和0.35亿元,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43.99%、78.93%、87.05%和 87.34%。
推广服务费相关问题也在审核过程中屡遭交易所及审核委员会问询。荣盛生物上会时,上市委要求公司“结合客户分布、各地受疫情影响下实施推广活动的可操作性,分析报告期推广活动频次的合理性”。华尔街见闻相关文章指出,以荣盛生物2022年所召开的1653场会议计算,平均每天需要召开4-5场会议。
此外,荣盛生物实控人朱绍荣、朱亦枫父女曾卷入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肖毅受贿案件一事同样引发广泛关注。华夏时报报道称,朱绍荣直接控制公司80.66%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其配偶与其女等亲属及公司员工、外部投资者还通过上海裕益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裕益盛”)间接持有 2.82%的股份。而朱亦枫先前所持有的部分裕益盛股份实质是为他人所展开的“代持”,此人正是因在江西省担任公职人员期间受贿等事件被立案调查的肖毅。
招股书披露,2021年8月,因肖某被立案调查,朱绍荣、朱亦枫知悉其作为国家机关公务人员不能参与投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朱亦枫即按监察部门要求返还清退上述全部投资款项。投资款项退还后,双方股份代持关系解除,对应裕益盛出资份额由朱亦枫实际出资并自行持有。
关注重点二: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二券商因IPO项目受交易所警示
【关注媒体】证券时报、界面新闻、上海证券报、中国基金报等
【关注缘由】
8月7日,上交所发布四份监管警示函,分别涉及两个已经撤单的IPO项目,聚威新材与福贝宠物,其保荐代表人同样因职责履行不到位而一同受罚。
公开信息显示,福贝宠物于2021年6月申报沪市主板并获得证监会受理,并于2023年3月作为主板首发在审企业平移至上交所,拟募资5.68亿元,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7月7日撤回发行申请。公告称,经查明,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福贝宠物及其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程业存在违规行为。
根据公告,福贝宠物曾接受9个投资机构入股,并分别签订对赌协议,涉及优先认购、股份回购、优先清算等特殊权利条款。2021年3月,福贝宠物与前述9个机构签订协议,约定解除前述对赌协议及相关特殊权利条款。
而在回复审核问询时,福贝宠物称已于2021年12月陆续与9个投资机构完成签订了对赌条款解除且自始无效协议,系在2021年3月签订对赌解除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对赌条款、相关特殊权利条款为自始无效。
然而,经专项核查发现,对赌自始无效协议约定“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相关投资机构签署并交回协议文本的时间,均晚于2021年12月31日,且发行人无法提供签订协议时间在2021年12月31日前的客观证据。因此,上交所判定公司与相关投资机构签订对赌自始无效协议的实际时间应该在2021年12月31日之后,审核问询回复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符。
聚威新材的IPO申请则于2022年6月申报上交所科创板,于2023年1月上会被暂缓审议,并于4月末主动撤回,其保荐机构为第一创业证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警示函提及,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聚威新材存在“研发费用归集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研发投入金额披露不准确”“成本核算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产量数据披露不准确”等问题。而一创投行方面除了对上述问题履职不到位外,还存在“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存在薄弱环节”的情况。
公告称,一创投行及关伟、尹志勇、刘涛涛三名保代对聚威新材研发费用归集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核查不到位,一是研发领料与生产领料不存在混同的结论与证据存在明显矛盾,二是职工薪酬的归集缺乏支持性文件,无法支持保荐机构的核查结论。此外,保荐人并未充分复核产量数据,在现场督导期间提供的拟更正披露产量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审核问询回复中披露的产量累计存在783.34吨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