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纺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此前曾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维权征集启动
*ST新纺5月5日公告表示,公司将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5月8日,*ST新纺(002087.SZ)公告称,公司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河南证监局表示,经查,*ST新纺以前年度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根据相关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ST新纺及相关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前,*ST新纺曾公告称,根据董事会和监事会有关决议和相关规定,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ST新纺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相应需对以前会计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公告还表示,*ST新纺此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原因是,公司经自查后发现,存货账实存在不符,存货信息不准确,并因此导致公司2016~2020年度财务报表之存货、递延所得税、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营业成本、所得税费用等科目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中,对未分配利润的累计影响预计在18亿元左右。
*ST新纺表示,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实际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需要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或受此影响,*ST新纺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新野纺织”变更为“*ST新纺”。
据了解,*ST新纺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是,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以及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内控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否定意见。
*ST新纺董事会表示,已知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并且面对公司目前的困难已积极作出规划,将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维权索赔预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ST新纺002087的维权预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17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6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6日收盘时仍持股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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