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史晋川:必须要更加全面看待和正确对待民营企业的创新
民营经济发展中,民营企业的许多大胆的体制创新,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
“民营企业的预期改善和信心提升,自然会激发出其强大的内生发展动力,千方百计克难攻坚,通过自身的高质量发展来推动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12月24日,第六届世界浙商论坛在杭州召开,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院长史晋川发表观点。全文如下:
创新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原动力,也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及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但是,实践的观察表明,党和政府在鼓励民营企业创新的同时,也需要更加全面地看待和正确地对待民营经济的创新活动。
通常在谈到民营经济的创新活动时,大多强调的是鼓励民营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很少会涉及民营企业的体制创新,即使讲到体制创新也主要是鼓励民营企业在微观经济层面的企业组织和治理的创新。
其实,民营经济的创新不仅包括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也包括体制创新,而其中的体制创新既包括民营企业在微观经济层面的体制创新,同样也包括民营企业在社会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层面的体制创新。改革开放的历程充分表明,在中国的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和发展中都作出巨大的贡献,认为民营经济对我国发展的贡献仅体现在“56789”等,是远远不够的。民营经济发展中,民营企业的许多大胆的体制创新,同样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
近年来,在数字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许多民营企业在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过程中,突破了原有的市场准入、产业规制和行业监管,使得国家及有关部门针对民营企业创新活动,出台了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出台。在规范民营经济创新活动的同时,也给民营企业的创新带来了极大困扰。这一问题在近年的平台经济反垄断中尤为突出,究其原因就在于没有能够更加全面地看待和正确地对待民营经济的创新活动。
近年来,在数字经济及“互联网+”产业领域,在平台经济的迅猛发展中,民营企业通过大量的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突破了原先的市场准入和行业监管等原有的体制,这是带有体制创新意义的民营企业创新活动,可以称之为“新技术—旧体制”和“新模式——旧体制”的冲突。
当然,我们必须认识到,民营企业的这种体制创新活动对体制的冲击,并不一定是都不合理的,同样也并不一定都是不合理的,这种体制冲击的效应其本身也具有双重性质,即:对原有体制的合理突破和对原有体制的不合理突破。
民营经济的平台企业利用技术穿线管冲破原体制的束缚,从而大规模进入原体制下产业准入存在很高的政府管制壁垒的行业(例如金融、自媒体等)。平台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大大降低了创业的制度成本(交易成本),极大地激发了民间万众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例如电子商务、网约车等)。创新使得在原体制下被抑制或未被开发的市场需求得以极大的释放,给利用新技术进入市场的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同时推动我国经济在数字经济的发展中迅速跻身世界前例。
当然,民营企业的平台在创新活动中也存在着一些对体制的不合理突破。例如,大数据收集、整理、使用中的客户隐私,大数据使用中的算法与定价的违法价格歧视,平台经营中的限制竞争行为,互联网金融平台在金融科技创新的联合放贷,等等。
因此,政府在对待民营经济在创新活动中对体制的突破,必须要认清创新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要分清两类不同的体制创新效应。对民营企业合理的体制创新及突破,要通过深化体制机制的改革,完善我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认可和保护民营企业的创新。对于民营企业创新活动对体制不合理的突破,在及时监管规范的同时,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改进监管规范的方式。
政府在反垄断,抑制不正当竞争、规范竞争行为时,一定要积极探索新行业新领域的新规律,不仅要做对的事情,还要用对的方式去做事情。政府在为资本设置红绿灯和防范资本无序扩张时,必须正确地识别和区分民营企业在不同产业领域运用资本进行的各种创新活动的体制创新所带来的双重效应。要在正确认识创新对体制冲击的双重效应前提下,该亮红灯亮红灯,该亮绿灯亮绿灯,亮错红灯的地方,也要及时发现改成绿灯。
近年来,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的挑战,加上国内外疫情的冲击和时有时无的杂音,让民营经济发展之路变得似乎更加曲折。
政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重点,应放在民营经济发展的内部环境改变上,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进一步扩大开放,尤其是通过加快开放性制度的建设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要花大力气打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以改善民营企业的发展预期和持续提升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
民营企业的预期改善和信心提升,自然会激发出其强大的内生发展动力,千方百计克难攻坚,通过自身的高质量发展来推动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创造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