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田股份收上交所问询函:关联交易真实性存疑 公司原实控人涉案被查
根据监管要求,洪田股份需在5个交易日内回复问询事项,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月25日,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洪田股份,603800.SH)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问询函指出,公司2024年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因会计师无法就公司披露的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该事项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内部控制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同时,公司及董事舒志高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监管要求,洪田股份需在5个交易日内回复问询事项,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询函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其一,核实公司对其构成关联方关系的股东与公司8家客户的控股股东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及与诺德股份构成关联方关系的股东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并需年审会计师说明无法对相关关联关系做出判断的原因和具体障碍,并评估该事项是否导致审计范围严重受限、无法获取充分审计证据,分析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重大性和广泛性影响程度,进而说明发表保留意见的具体依据。
其二,核实未披露重大事项。根据前期公告,公司于2022年完成控制权变更,实控人由舒志高变为赵伟斌,舒志高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其后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023年8月收购洪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田科技”)81%股权;2022年7月至2024年4月,公司持续剥离原石油钻采业务相关资产,向原实控人舒志高配偶控制的苏州陆海控股有限公司出售6家子公司股权。前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曾要求公司核实前述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计划,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利益安排,公司予以否认。
据此,该部要求公司进一步核实除已披露的控制权转让协议外,舒志高、赵伟斌及其他相关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其他安排,相关安排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并说明公司收购洪田科技股权、剥离原石油钻采业务相关资产等交易是否实际为一揽子交易,舒志高、赵伟斌与洪田科技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