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违法所得也照罚!2月两家券商及从业者合计被罚没超200万元
因在财务顾问核查工作中未勤勉尽责,渤海证券及两名投行业务负责人共被罚没242.41万元
2月监管部门针对券商开出的罚单,数量虽少但力度不减。
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刚刚过去的2月内,证监会、各地证监局、沪深北交易所等监管部门,针对证券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开出11张罚单。(以文件披露日期为统计口径,下同)
这12张罚单共涉及9家券商,其中渤海证券、平安证券在2月各收到2张罚单,其余券商均只收到1张罚单。
从处罚措施来看,渤海证券因财务顾问业务违规,被中国证监会“没一罚三”,同时2名投行业务负责人分别被处以8万元罚款,国海证券(000750.SZ)则有一名工作人员被罚款2万元,两家券商及3名从业人员合计被罚没244.41万元。
此外,中泰证券(600918.SH)、西南证券(600369.SH)和民生证券三家券商,均因债券承销业务出现违规行为,同日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详见银柿财经此前报道《投行业务罚单不断,三家券商因债券承销业务违规同日被罚》)

财务顾问业务违规,渤海证券被“没一罚三”
渤海证券在2月共收到两张罚单,其中中国证监会开出的罚单,披露了其2024年被立案调查的细节。
根据渤海证券此前披露的公告,2024年5月9日,其因涉嫌财务顾问业务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4年11月13日,渤海证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月5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渤海证券在开展财务顾问核查工作中,存在对资金来源及实际控制人核查未勤勉尽责的情况,导致所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存在虚假记载。
同时,时任渤海证券投行部高级副总裁张锐、时任渤海证券投行部项目经理张瑞生也被认定对此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依据2005年《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渤海证券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56.6万元,并处以169.81万元罚款,即“没罚三”;对张锐、张瑞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万元罚款。
2月末,渤海证券旗下一家营业部又收到北京证监局开出的罚单。该处罚文件显示,渤海证券北京广顺北大街证券营业部未能及时发现员工私自销售私募产品、未按内部制度对员工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进行追责,反映出该营业部在从业人员管理方面合规有效性不足,存在合规风险隐患,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违规接受委托,没有违法所得也被罚
有2张罚单是单独针对证券从业人员开出的,且两人均因经纪业务出现违规行为而被罚。
2月8日,浙江证监局对平安证券浙江分公司工作人员韩冰清开出罚单。该处罚文件显示,韩冰清在从业期间,存在违规向客户提供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知识测评答案,在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已到期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情形。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国海证券的工作人员蔡雨洋则因涉嫌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被立案调查。
四川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蔡雨洋私下接受客户张某琼委托,操作张某琼的两个证券账户进行交易,两个账户累计成交金额分别为1880.50万元、924.15万元。
虽然张某琼证券账户资金来源于本人,蔡雨洋无违法所得,但四川证监局最终还是决定对蔡雨洋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目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已经无法查询到蔡雨洋的从业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