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计容新规”公开征求意见,不封闭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1/2计容
银柿财经
小柿
2025-02-06 16:33:09
不封闭公共空间、非营利性配套设施、不封闭阳台、独立设置的停车楼等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日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建设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不封闭公共空间、非营利性配套设施、不封闭阳台、独立设置的停车楼等不纳入容积率计算。具体包括:一层开放式风雨连廊、住宅底层架空空间、小区门厅、地下室楼梯间、电梯井等;变配电房、开闭所、环网站、水泵房、垃圾收集房等;社区管理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等;独立设置的停车楼、室外非机动车棚等。
此外,不封闭阳台进深不大于2.4米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征求意见稿》旨在优化建设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提高城市规划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