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美尚生态投资者“秋后算账”!5家券商被送上被告席
对于几家券商来说,本次被投资者送上被告席,已经是两起财务造假案的第二次乃至第三次“余震”。
越来越多维权意识强烈的投资者,正在积极采取行动,将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以及涉事的中介机构等告上法庭。
12月16日晚,东兴证券(601198.SH)、广发证券(000776.SZ)、华西证券(002926.SZ)、光大证券(601788.SH)和国海证券(000750.SZ)先后发布涉诉公告。公告显示,5家券商分别因事涉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原*ST美尚,已退市,以下简称“美尚生态”)财务造假案,而被投资者告上法庭。
其中,东兴证券、广发证券作为美尚生态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和联席主承销商,与20家机构和个人同时成为被告,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12名投资者诉讼请求金额共计95.02万元。
华西证券、光大证券、国海证券等24名机构与个人,则均因事涉金通灵(300091.SZ)财务造假案,被10名个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案由提起诉讼,合计诉讼请求金额为75.64万元。
综合几份公告来看,目前两起案件均处于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5家涉诉券商均表示,鉴于本案审理拟适用代表人诉讼程序,且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两家公司多年财务造假,券商“余震”接二连三
对于几家券商来说,本次被投资者送上被告席,已经是两起财务造假案的第二次乃至第三次“余震”。
2023年4月,证监会对美尚生态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揭开了这家前百亿市值的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连续9年(2012年~2020年)财务造假、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等“五宗罪”。
同月,广发证券因在美尚生态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涉嫌违法,被中国证监会立案。当年7月,证监会对广发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广发证券共计罚没1021.7万元;对该项目两名签字保荐代表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
另一家公司金通灵同样被查出连续多年财务造假。
2023年11月,金通灵因在2017年~2022年通过多种手段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被江苏证监局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4名责任人也均被给予警告并被处以60万~200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深交所亦向金通灵发出纪律处分决定书和监管函。
今年5月14日,事涉金通灵财务造假案的4家券商也分别受到江苏证监局和深交所的处罚。
其中,国海证券、光大证券和东吴证券及其对相关项目负有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均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被深交所给予纪律处分。
华西证券的保荐业务则因本次处罚遭受重创。
公告显示,因华西证券在金通灵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工作未勤勉尽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阶段出具的相关报告存在不实记载以及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2024年4月28日至10月27日)的监管措施。
深交所则对华西证券给予六个月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处分。这也是2023年全面开启注册制后,深交所首次对保荐机构实施暂不受理的处分措施。(详见银柿财经此前报道《4家券商涉及金通灵财务造假,证监局与交易所同日开罚单》)
三季报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华西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仅9175.47万元,同比下降29.76%,投行收入在45家披露该数据的上市券商中排在第37位。
律师:投资者维权意识显著增强
几家券商公告中提到的“普通代表人诉讼”与其他法律诉讼方式有何不同?判定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关键是什么?银柿财经就前述问题采访了北京市元吉律师事务所张海峰律师团队。
张海峰律师团队表示,“普通代表人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诉讼形式,能够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等群体性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其核心在于法院组织索赔的投资者权利登记后,可以由众多登记投资者推选代表人,代表全体投资者进行诉讼活动,判决效力及于全体被代表的投资者。与普通诉讼相比,法院采用“普通代表人诉讼”不仅可以极大提升诉讼审理效率,还能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二级市场投资者维权选用此种诉讼方式,主要是由于证券市场中投资者交易分散、个体的损失计算复杂,投资者单独诉讼耗时费力。而普通代表人诉讼则可整合诉求、集中力量,增强与被告博弈能力,高效处理大量类似案件,实现规模效应,使中小投资者在维权资源有限情况下能够借助到集体力量,降低维权成本,提升胜诉及获赔可能性。
张海峰律师团队指出,法院判定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关键在于审查中介机构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程度。以券商为例,其在保荐承销业务中尽职调查的深度、广度是重点,从核查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业务模式可持续性,到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及关联交易合规性,任一环节疏忽导致虚假陈述都可能担责。
张海峰律师团队还提到,近两年投资者维权意识显著增强,诉讼案例数量明显增加。其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多种渠道的信息传播普及了维权知识,网络媒体、专业论坛等曝光各种典型案例、剖析维权要点及路径,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投资者认知与信心;二是监管强化震慑市场违法,处罚力度加大,鼓励投资者维权;三是经济环境波动、市场风险暴露凸显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激发了维权诉求。
监管部门强化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近年来,严厉打击财务造假、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成为监管关注的重中之重,多起类似案件在法律层面取得重要进展。
根据上海金融法院披露的信息,2023年4月28日,12名投资者将欺诈发行的泽达易盛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高管,相关中介机构等起诉至上海金融法院,请求判令泽达易盛公司赔偿投资者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损失,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也被称为“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
2023年12月,泽达易盛特别代表人诉讼以诉中调解方式结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代表7195名适格投资者获2.85亿元全额赔偿。其中,单个投资者最高获赔500余万元,人均获赔3.89万元。
今年10月25日,作为泽达易盛IPO的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东兴证券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均公告称签署了《承诺认可协议》,并分别缴纳惩戒性承诺金1.05亿元、9261.13万元。
据证监会官网,作为2019年《证券法》修订后首例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案件,事涉紫金存储欺诈发行案的四家中介机构,中信建投、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均通过先行赔付程序在两个月内赔偿16986户投资者约10.86亿元,并按照承诺认可协议向投保基金公司缴纳了约12.75亿元的承诺金,同时进行了自查整改。
根据证监会今年8月发布的2024上半年证监会行政执法情况综述,上半年证监会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86件。同时,证监会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强化对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资产、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明确严格控制缓刑适用、加大财产刑适用和执行力度,完善全链条打击、全方位追责体系,行刑衔接机制更为通畅。
该综述还提到,上半年,证监会在持续做好集体诉讼、先行赔付等各项工作的同时,发布了《关于完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工作方案》,推动源头预防、就地实质化解纠纷,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和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张海峰律师团队指出,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强化中小投资者保护使得维权环境改善、难度降低,具体可以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在制度建设上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权利义务界限、细化责任认定标准、拓宽维权途径与方式,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司法解释更新等。
另一方面,法院在推进审理时不仅会采用“普通代表人”“特别代表人”诉讼方式便利维权投资者,还会联合相关机构对纠纷调解机制进行创新,其中有证券行业协会、投资者保护机构搭建平台,整合专业资源,高效化解纠纷,降低维权成本;还有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援助、证据收集指导及费用缓免,提升了诉讼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