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17.36亿元,浙江省严打查处各类侵权假冒违法案件
此次行动聚焦电动自行车领域非法改装、“鬼秤”、加油机作弊等具有一定普遍性、损害群众利益甚至挑战底线的行业潜规则。
11月28日,浙江省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2024年全省“双打护企”百日执法行动实务公示会。
银柿财经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自7月以来,浙江省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15个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了全省“双打护企”百日执法行动。浙江全省累计查处各类侵权假冒违法案件10683件,涉案金额17.36亿元,收缴罚没款1.62亿元,破获犯罪案件49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80名。
活动现场,浙江省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发布了2024年浙江省“双打护企”百日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是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今年4月,浙江省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将此项工作列入重点工作之一,制订2024年浙江省《“双打护企”百日执法行动方案》,对网上网下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全链条打击。
行动开展以来,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了“铁拳”“执法亮剑护民”“昆仑”“剑锋”“深蓝”“护航”“绿剑”“龙腾”“清风”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强化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情报互通,构建起“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紧密配合、全链治理”工作格局。聚焦电动自行车领域非法改装、“鬼秤”、加油机作弊等具有一定普遍性、损害群众利益甚至挑战底线的行业潜规则。
值得一提的是,各地各成员单位加强执法协作、区域联动、政企合作,强化行刑衔接,合力查处绍兴某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外省酒企生产伪劣“绍兴黄酒”等一批大要案。
具体来看,2024年3月,绍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绍兴市公安局在开展黄酒“两头在外”专项整治时,通过大数据分析和研判,发现绍兴市某酒业公司在未获授权情况下委托外省一家酒企生产“绍兴黄酒”。经查明,绍兴市某酒业公司系陈某某注册的空壳公司,其委托外省酒企,以非法勾兑方式生产了多款“绍兴黄酒”,且上述黄酒经抽样检测,系不合格产品。
经研判,当事人行为涉嫌犯罪,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将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月24日,绍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赴江苏淮安、山西晋中、安徽阜阳等地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捣毁一个以陈某俊、陈某秀等为首生产伪劣黄酒窝点,同时打掉以范某某、张某某为主的多个销售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各类假劣黄酒1万余箱,黄酒香精等各类添加剂110余桶,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
今年11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还会同沪苏皖市场监管部门,签订长三角地区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协作框架协议,建立信息互通、案件协查、溯源倒查等机制,在全国实现率先突破。
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双打护企”行动先后查处了一批侵犯“西湖龙井”“绍兴黄酒”“嵊泗贻贝”“舟山带鱼”等地理标志案件,守护了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健康发展;打击了一批制售侵权假冒“施耐德”电气、“Apple”耳机、“SK-II”“兰蔻”“香奈儿”化妆品,以及“茅台”“五粮液”白酒、“公牛”开关、“鱼童”油漆、“久盛”地板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商品,着力加强对省内外、国内外经营主体和权利人的同等保护,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