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市值管理指引:鼓励上市公司以分红等方式提升自身价值
引导上市公司关注自身投资价值,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
据中国证监会官网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关注自身投资价值,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以下简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据悉,《指引》共十五条 ,包括四方面内容。
《指引》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了市值管理的目标、 定义和具体方式。 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应当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 ,依法依规运用并购重组、 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计划、 现金分红、 投资者关系管理、 信息披露、 股份回购等方式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指引》第四条至第七条分别对上市公司董事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责任义务进行了明确。 一是董事会应当重视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 ,在各项重大决策和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 二是董事长应当做好相关工作的督促、 推动和协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 三是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四是控股股东可以通过股份增持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指引》第八条和第九条就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和长期破净公司作出专门要求。 一是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应当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 明确具体职责分工等 ,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市值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并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其他上市公司可参照执行。 二是长期破净公司应当披露估值提升计划 ,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水平的长期破净公司还应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指引》第十条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切实提高合规意识 ,不得在市值管理中出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违规信息披露等各类违法违规、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指引》公开征求意见期间 , 证监会共收到相关意见建议232条, 剔除与规则条文没有直接关系的意见后 ,共计156条意见。 总体上 , 市场各方认为《指引》压实了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主体责任 ,有利于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 反馈意见主要包括进一步明晰市值管理概念 ,相关主体责任义务的细化 ,对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和长期破净公司具体披露方法和内容的优化等方面。证监会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 ,并从有利于提升执行效率、避免增加披露负担的角度采纳了绝大多数意见。 部分意见与现有规则存在冲突或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目标不一致 ,未予采纳。 后续,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做好《指引》实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