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美盛文化拟被罚800万,维权征集进行中
美盛文化2022年期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8.99亿元,占比2022年末净资产达73.49%。
10月10日,针对今年3月公司及实控人被立案调查事项,美盛3(400213.NQ 以下简称“美盛文化”)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美盛文化维权征集正在进行,受损投资者可报名维权,报名方式见文末。
告知书显示,美盛文化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财报存在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美盛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实控人赵小强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5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罚款。
具体而言,2022年1月~12月,美盛文化实控人赵小强组织、指使美盛文化以股权收购交易、配合相关方划转资金等形式,将公司资金用于归还赵小强及其控制的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集团”)等关联方债务或供赵小强及其关联方使用。前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1月~6月,发生额为6.05亿元,2022年6月30日余额为8.94亿元,分别占2022年6月末净资产的29.31%和43.33%;2022年发生额为6.09亿元,期末余额为8.99亿元,分别占2022年末净资产的49.82%和73.49%。
对于前述资金占用情况,美盛文化未及时通过临时公告进行披露,亦未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准确、完整披露资金占用情况,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
同时,美盛文化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将上述资金占用涉及的、不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太逗集团作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导致美盛文化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54亿元,虚增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8.34%,虚增利润总额919.83万元,虚增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3.07%。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ST美盛(002699)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2年8月26日至2024年3月22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4年3月22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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