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出台,政府补贴与企业优惠可叠加
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
为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等五部门近日印发《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紧贴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要求,从生产、销售、以旧换新等环节,提出增强优质产品供给能力、严格销售监管、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加大以旧换新惠民支持力度等重点任务,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通过发挥资金引导作用,推动把消费者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更新为合格电动自行车,降低安全隐患;同时,还要求各地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等保障措施,助力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水平。
根据方案,各地要统筹用好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资金,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予以补贴,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自主确定具体支持金额、方式、起始时间等。
方案提出,支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各地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消费者交回高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给予补贴。据相关负责人解释,高安全隐患的蓄电池指因使用时间长、使用环境及保养条件差等原因,外观出现明显破损、漏液、较严重变形、烧蚀痕迹等现象,导致存在较高事故风险的锂离子蓄电池。高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指使用了高安全隐患锂离子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
方案明确,发现以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不予补贴,明知为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视为骗取补贴处理。各地要妥善回收处理废电动自行车及其废蓄电池。
在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方面,方案明确,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经确认存在缺陷的,依法督促生产者实施召回。严厉查处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强化电商平台监管,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等产品;在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品销售页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装”内容。
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合规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依法登记注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应具有合格证,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明该产品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其他相关法规要求。建议消费者优先选购列入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公告名单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