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券商涉及金通灵财务造假,证监局与交易所同日开罚单
2023年全面开启注册制后,深交所首次对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暂不受理的处分措施。
去年年底,金通灵(300091.SZ)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被查出连续6年财务造假。近日,围绕该事件的其他责任方,监管密集开启“秋后算账”。
5月14日,江苏证监局同日披露7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涉及光大证券(601788.SH)、国海证券(000750.SZ)、东吴证券(601555.SH)和华西证券(002926.SZ),处罚事由牵涉到发债、定增、并购等多个环节。深交所也在同一天公布了对4家券商的纪律处分决定。
证监会与交易所同日“出手”
根据江苏证监局5月14日发布的文件,几家券商虽均涉及金通灵连续6年财务造假事件,但被处罚的具体事项各有不同。
国海证券被查证,在金通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履行相关义务,持续督导期出具的2017~2019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报告对外发布程序不符合规定等。
光大证券因在金通灵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充分履行核查义务,存在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未进行必要的审慎核查,导致制作、出具的2018~2020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存在不实记载。
东吴证券在金通灵2021年非公开发行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存在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充分、工作底稿不完善等情况。
上述三家券商以及对相关项目负有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均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同时,江苏证监局披露的文件显示,华西证券在2024年4月28日至10月27日之间,被暂停保荐业务6个月。华西证券的2名保荐代表人被采取了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监管措施,2名保荐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同样在5月14日,深交所发布了对这4家券商的处罚措施。
针对华西证券的处罚措施最严重。深交所官网披露的文件显示,深交所决定对华西证券给予六个月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处分,对金通灵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2名保荐代表人,给予两年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处分,同时对华西证券和两名保荐代表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作为金通灵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华西证券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受到了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国海证券、光大证券、东吴证券及三家券商相关项目的负责人,均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会计事务所也遭受处罚
除券商外,作为金通灵2017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华所”)也在近日遭受处罚。
江苏证监局官网显示,大华所对金通灵2017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3名签字注册会计师6年审计收入合计688.68万元(不含税)。
江苏证监局决定责令大华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688.68万元,处以3443.4万元罚款,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对三名签字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共处以罚款27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大华所签字会计师胡志刚作为金通灵2017年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已过行政处罚时效,但最终仍对其处以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措施。
深交所也对大华所开出了罚单。5月14日,深交所发布文件,称因大华所及3位签字注册会计师涉及金通灵财务造假一事,决定对大华所给予六个月不受理其出具的证券业务和证券服务业务相关文件的处分。对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范荣、颜利胜给予三十六个月不受理其出具的证券业务和证券服务业务相关文件的处分。对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志刚给予十二个月不受理其出具的证券业务和证券服务业务相关文件的处分。
大华所和三位签字注册会计师也同时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本次对华西证券和大华所的处罚,是自2023年全面开启注册制后,深交所首次对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暂不受理的“资格罚”。